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决定》共十五条,对强化实施机关的主体责任、依法落实监察机关职责、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司法适用、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提出要求,采取建立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执法检查和审议意见督办机制、全面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等多方面工作措施,推动全社会学习贯彻地方性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性法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确保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走向“地面”,真正成为规范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准则,构建起科学合理、高效运行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