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齐婷婷、绥中县大王庙镇镇长张冲来到司法救助对象侯某家中进行现场回访。
今年6月,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过失致人重伤案过程中,得到被害人侯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线索。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到被害人侯某遭受侵害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依靠他人照顾生活,且医疗花费负担较重。因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进行经济赔偿,致使侯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绥中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侯某申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案件办结后,绥中县检察院继续主动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向大王庙镇政府、绥中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函。大王庙镇政府为侯某发放社会救助金2000元,绥中县农业农村局将侯某纳为严重困难户监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