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蓝护航创业者”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了“检察蓝助营商”专项活动,帮助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预防法律风险。
活动中,和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晓萍介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做法、进展和成果,将近年来相关案件类型作为“红色预警”项目进行普法提示。同时,向企业家们介绍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
该院服务民企检察官“硕士团”成员江欣洋以“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解读与防范”为主题,向与会民营企业家代表普法,从犯罪构成、入刑标准、危害程度、犯罪后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几个实务案例和一些常见问题,通过数据和实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提示企业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范风险,不仅自己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也要对企业员工加强法治宣传和引导,增强员工法律风险意识,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活动现场,服务民企检察官“硕士团”检察官们和在座的企业家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面对面解答企业家关心的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等法律问题,还征求听取了与会企业家对“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的意见建议。企业家们深受触动,对检察机关提供“订单式”法治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表达了诚挚谢意,并畅谈了参加活动的感受,表示检察机关服务民企检察官“硕士团”走进一体化服务平台送法进企,预报法律风险,当场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作出回应,破解了困扰企业的法律问题,让企业感受到了贴心的检察温度,希望今后继续开展此类活动,持续护航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