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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带病“服役” 检察建议助力“痊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4-10-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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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建议助力带病健身器材“痊愈”。近日,在对辖区室外健身器材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呈现在检察官眼前的,是居民在崭新器材上健身的温暖而又美好的场景。

  “我们家附近公园里的健身器材不是螺丝松动就是生锈破损,特别影响大家锻炼身体,之前散步时听你们宣传过公益诉讼,我就想来问问,这个事儿你们能管么?”7月末的一天,居民王阿姨到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干警现场受理了王阿姨的诉求,随即将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对该线索展开研判,认为室外健身器材不合格不仅影响群众正常健身活动,而且极易对健身的不特定人群,特别是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造成人身伤害,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向省、市检察院请示立案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对辖区内公园、体育场等人流量集中健身场所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室外健身器材处于腐蚀生锈、零部件缺失、超安全使用年限、未设置健身须知告示牌等“亚健康状态”,群众室外健身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9月3日,苏家屯区检察院向区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健身环境及人身安全。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检察官又多次与区文旅局工作人员沟通联络,实时跟进整改进度。

  10月15日,苏家屯区文旅局书面回复,表示检察建议涉及到的健身器材现已通过固定、修复、更换等方式,全部整改到位,且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目前进展顺利,群众健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10月17日,检察官在开展“回头看”走访过程中发现,不仅“问题健身器材”得到改造升级,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而且新安装了配有电子显示屏、具有计数功能的专业智能健身器材,为群众健身提供了更大便利。

  “真没想到我反映的事情你们能够这么重视,现在我来公园锻炼的次数都变多了,更是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了身边的人!”在电话回访过程中,王阿姨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