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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协发布儿童自行车比较试验结果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7-07-07 09:21
  本报讯7月4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儿童自行车比较试验结果分析报告,测试结果显示,近三成儿童自行车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主要问题体现在车把、链罩和说明书上。
  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各大商场、专卖店、玩具城和批发市场等实体店及电商平台分别随机购买,共25个样品。其中,从商场、童车专卖店、玩具城、运动商店、批发市场等实体店购买了20个样品,从电商平台购买了5个样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高档商品2个;500-1000元的中高档商品5个;200-500元的中低档商品16个;200元以下的低档商品2个。其中,1个中高档样品、5个中档样品、2个低档样品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样品涉及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企业生产的儿童自行车商品,基本涵盖了沈阳市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儿童自行车品牌。
  8个不合格样品中有4个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车把。如标称生产厂家为慈溪市健儿儿童用品厂、商标为“健儿”的一个样品。
  2个儿童自行车样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链罩。如标称生产厂家为邢台市嘉琪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商标为“嘉琪”的一个样品。链罩不合格,儿童骑车时若不慎将裤子、裙子甚至脚踝陷入链轮或链条和链轮啮合部位,很容易摔倒。
  在网络平台上购买的,标称生产厂家为河北以琳车业有限公司、商标为“安怡宝贝”的一款儿童自行车样品,链罩和车把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标称生产厂家为平乡县巨鑫儿童玩具有限公司、商标为“神舟鸟”的一个儿童自行车样品,说明书内容不全,只有装配步骤。
  据了解,儿童自行车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才能出厂销售,本次比较试验发现有6个儿童自行车样品未标注3C认证标志。
 
  ■消费警示
  选购放心童车要牢记“三注意”
 
  注意一:要查看儿童自行车标志和说明书。标准要求每辆儿童自行车上应醒目而持久地标出执行标准号、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名称或商标、生产厂的儿童自行车序列号或型号信息。说明书上应有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年龄范围、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使用安装方法以及制造商需做说明的其他事项。还要检查产品是否标有3C认证标志。
  注意二:购买前要观察油漆是否光滑、鲜艳有光泽,电镀部位是否光亮平整,车身、车把、坐垫是否完整无损;全车各部位是否存在锐利边缘或突出物等容易触伤的隐患;各部位连接处是否牢固,有无松散和虚焊现象;各转动和活动部位是否灵活,有无卡死和受阻现象;护栏、护脚、护轮和其他起保护作用的部件是否坚实牢靠;坐垫设置是否舒适可靠,车闸是否灵活有效。
  注意三:要检查儿童自行车机械安全性能。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560mm,必须要有两个独立的制动系统,一个制动前轮,一个制动后轮,还应装有一个盘链罩或其他防护装置;对于鞍座最大高度小于560mm的,应至少装有一个制动系统,且应装有全链罩,链罩必须完全遮住链条、链轮和飞轮的外表面及其边沿部分,还要遮住链轮、链条和链轮啮合部位的内侧;检查闸把与车把间距离是否过大,成人单手握力应不能拧动或拔脱;在正常骑行状态下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加装平衡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