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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区法院:及时化解“案中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吕进 | 发布时间: 2017-07-05 09:50
  6月28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王女士送来的感谢信,感谢诉前联调工作室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赞扬民商速裁团队办案公正高效。
  今年5月,王女士因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到法院起诉,在征得其同意后,立案人员为其安排了特约调解员石清做诉前调解。因联系不到被告,当事人要求立案,调解员引导其办理了立案手续。次日,王女士慌慌张张地来到法院,找到调解员石清,称一个“法律工作者”在收取了2000元代理费后就不接电话了。没有收据,没有委托手续,只知道一个手机号和对方叫李某。
  调解员石清当即拨通了李某的电话,对方承认收取过代理费,但只能退1000元,石清准备进一步沟通时,对方挂了电话并关闭手机。调解员立即将情况向诉前联调工作室负责人刘敏慧法官进行了汇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确认了李某的相貌。调解员郝杰、赵英才听说此事后向司法局核实,确定没有叫李某的法律工作者。最后,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找到了李某,李某将2000元退还。
  6月26日,王女士的房屋租赁纠纷在民商速裁团队郭树琼法官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王女士在感谢信中写道:“两案双赢让我心里充满感激之情,让我感受到了我们的社会正因为有刘敏慧、石清、郝杰、赵英才、郭树琼这样尽职尽责、依法、公正、热心服务于市民的法官和调解员,才让百姓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率。也正因为有他们这样传播正能量的人,国家才有前途,人民才能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