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提升服务质量,日前,营口市司法局对营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并指导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6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检查组深入了解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与县(市、区)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检查组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细化责任落实。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完善制度体系。县区要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规范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提高服务效率。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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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