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灯塔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在来法院提交材料的时候突然晕倒。刘某年岁已高,情况十分危急,该院民二庭庭长安军和承办法官曹凯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在联系不上刘某家属的情况下,曹凯法官为老人垫付了4600元的医药费并办理了住院手续,曹凯法官陪护了老人一宿并在老人醒来时为老人购买了可口的饭菜。直至老人家属赶到医院,曹凯法官才放心离开。
法律是无情的,法官却是有爱的,面对一些突发事件,灯塔市法院的法官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心系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展现法官良好形象,传递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