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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院公诉二处四名检察官荣立二等功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通讯员 王平 | 发布时间: 2017-06-28 10:48
  本报讯 “七一”前夕,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再传捷报:在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荣记个人二等功名单中,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4名党员检察官榜上有名,喜获个人二等功证书和奖章。该处处长于彦琳被评为全省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副处长孙元秋和助理检察官王喆、康月馨3人办案突出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 
  近年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抓党建带队建,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年,该院公诉二处处长于彦琳身先士卒,积极带领全处人员,努力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引导侦查人员逐一核查关键性证据并确保取证程序无瑕疵,全年复核各类案件87件,起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围绕查错、查假、查漏和查不公等“四查”活动开展诉讼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定性不当案件16件;追诉漏犯7人。同时,积极做好优秀公诉人培养工作,有1人当选全省“十佳公诉人”,1人获评“省级优秀公诉人”。
  副处长孙元秋、助理检察员王喆、康月馨在各自承办的重特大案件中,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公平正义使命,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敢于迎难而上,他们有的面对缺乏证据、“零口供”等不利局面,按照审判所需要的证明标准引导侦查取证,依靠间接证据锁定嫌疑人重大犯罪事实;有的察微析疑,认真审核证据,敏锐发现和追诉贩卖毒品重大漏犯;有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采取督促抓捕、引导查证、自行补证等多种有效的措施,将漏犯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