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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与四所高校共建实践教育研究基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于浩 | 发布时间: 2017-06-21 10:31
形成院校合作新格局,实现互利双赢
 
  6月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一个别开生面的签约仪式,大连中院与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四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书,并为“实践教育研究基地”揭牌。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和《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近年来,大连中院始终致力于与法律院校及法律科研机构的司法合作交流,不断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司法体制改革。而实践教育研究基地的建立将为大连中院和四所高校搭建更高层次的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健全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合作中,大连中院作为四所高校的实践教育研究基地,将通过为高等院校法学教学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参与学术课题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安排学生观摩庭审、指派优秀法官担任课程实践导师等多种形式支持四所高校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四所高校也将为大连中院培养高层次的法官人才,在法学理论研究、联合攻关调研、定期进修学习、学术研究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另外,双方还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交流研究成果,不断将合作引向深入,从而实现互利双赢。
  大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面临着案件压力持续增大、司法改革任务繁重、人民群众需求日益多元化的严峻考验,迫切需要借助高校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大连中院将紧紧抓住同四所高校共同建立实践教育基地这一有利契机,加强司法理论研究方面的合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司法改革实践;不断总结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双向交流的经验,让大连中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学和研究的实践基地;加强与四所高校在人才培养、理论科研、审判实务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院校合作新格局。
 
  ◆新闻背后
 
  为何要选择这四所高校?
 
  此四所高校在办学规模、学科设置、师资力量、理论学术水平、科研实力等多方面都是大连市高校的佼佼者。部分重点学科在全省乃至全国高校中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向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品学兼优的高级人才,为大连市、辽宁省、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院校合作之前各方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大连中院和各高校有过广泛深入的交流,其中包括大连两级法院多名法官曾到四所高校进行学习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全面提升素质;四所高校的部分优秀学生到大连两级法院进行社会实习;大连中院聘请过四所高校的8位专家作为中院案例编选委员会的专家委员,指导审判实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