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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法院:清理涉金融债权执行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赵天柱 | 发布时间: 2017-06-21 10:26
  近日,绥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葫芦岛市某私营企业主韩某的门市房依法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的150万元支付给绥中县信用合作联社,以抵偿韩某对该信用联社的欠款。
  这只是绥中县法院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的一个“缩影”。从今年3月底到4月中旬,绥中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开展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此次专项活动成果显著。
  记者近日了解到,该院在专项执行活动中,采用集中查找被执行财产、集中传讯被执行人、集中曝光被执行人信息等多种方式,形成高压态势,让被执行人无处躲藏,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活动开展以来,有5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绥中县法院通过媒体曝光、罚款、拘留、列为失信等一系列强制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压缩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对拒执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被执行人,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追究其刑事责任,发挥威慑作用。
  该院还开通绿色通道,以“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为指导方针及时有效保护金融债权,为建立诚实信用的金融秩序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