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打造过硬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在制度建设、警示教育、督察考核、落实问责方面连挥“四拳”,拳拳命中,全面打造从严治党新常态。
挥密“制度拳”。今年以来,局党委建立了一系列从严治党规章制度,做到“三针对”,挥密制度“组合拳”。针对党委决策,建立了党内监督实施办法和贯彻八项规定具体意见,从严规范权力使用;针对党风廉政,出台了4项办法,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针对选人用人,制定3项制度,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挥实“教育拳”。局党委在组织全体干部认真落实上级学习要求的同时,做好“三坚持”,挥实教育“组合拳”。坚持从我学起,严格落实党委会前半小时学习制度,带头学规矩,守纪律。坚持潜移默化,制作廉政文化电脑桌面,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坚持创新载体,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抽考,举办廉政座谈,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防。
挥勤“督考拳”。充分发挥“一督二考”作用,“三做”挥勤督考“组合拳”。做勤专项督查,成立两个督查小组,找准关键时间,做到“每逢佳节必督查”。做实常规检查,完善了督考体系,形成了考核和督察结合、年度和日常结合的新机制。做新考核方法,采用多种形式、考虑多种方式、注重一手材料,形成督考新局面。
挥正“问责拳”。局党委在对一起基层纪检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的处理上,高度重视“四种形态”的运用,把握“三落实”,挥正问责“组合拳”。落实从严处理,给予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落实一岗双责,对该单位一把手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诫勉谈话。落实举一反三,针对该事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警示教育,强化自省自查,严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