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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网友图甜头 遭诱骗吃苦头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06-05 09:51

  核心提示

  近日,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犯罪分子以“网友奔现”为名,利用未成年人明辨是非能力弱,急于寻求兼职获取利益等心理,利诱未成年人出入娱乐场所,再通过多种手段,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违法活动。这起案件为未成年人的保护敲响了警钟。

屈晨晨

  办案人:屈晨晨

  职务: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2023年4月,我院接到一起案件:郑某通过社交媒体及线下方式,以谈恋爱为幌子,诱骗两名未成年女性到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在明知对方未成年的情况下,郑某通过提供住所、专人看管、没收手机、禁止私自外出等手段,对她们进行严密的控制。更令人发指的是,郑某还组织她们在宾馆吸食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我们迅速行动,对郑某的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在审慎考虑后,我院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对郑某提起了公诉。经过法院的审理,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一判决,不仅对郑某本人是一个惩戒,更是对所有企图利用未成年人进行非法活动的犯罪分子的一个警示。

  然而,这起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网络交友需谨慎,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和保护。作为检察官,我呼吁广大家长、学校和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学会辨别网络中的真假,避免陷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我想对未成年人说,如果有网友向你提出“奔现”“谈恋爱”等要求,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切勿轻信对方的诱导或者受其威胁。当发现有人意图或正在侵害自己的权益时,要镇静、机智地与其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这起案件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我们的工作远未结束。作为检察官,我们将继续打击一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构建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陷阱,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