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帮助7名农民工申请人追回拖欠二十五年的8700余元打工欠款,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彰显司法温度。
2000年4月份,包工头张某某与他人承包了建昌县某乡级公路的油路工程,雇佣虞某等多人进行施工,当时约定每人每天人工费14元。工程完工后,张某某当时未支付虞某等多人人工费。之后虞某等人因多次索要人工费双方产生误会,致使有的人打工费给付,有的人未给付,时过将近二十五年。虞某等七人则向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建昌县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承办检察官受理此案后,本着从实际出发,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便积极开展释法说理,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承办检察官先做通7名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又积极联系包工头张某某做其思想工作。在承办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七件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均达成和解,并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包工头张某某当场支付了双方和解所达成的人工费,终使近二十五年的打工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达到“法、理、情”有机统一,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现场
编辑:王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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