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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法院: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王强 | 发布时间: 2017-06-14 09:58
  2016年,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共审理涉企业案件400余件,对涉及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民二庭审理的案件中,盖州市某锅炉辅机设备有限公司每年都起诉几起案件,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锅炉辅机设备加工制造的公司,生产的设备销往国内23个省、市、自治区,可公司老板却为催要货款而头疼不已。在其中一起索要货款的案件中,原告盖州市某锅炉辅机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民二庭第一时间审慎审查案件材料,法官即时驱车前往被告方阜新市某公司,但对方在银行的账户下没有存款,经过与银行的沟通发现该账户近期存在交易往来,法官根据多年来的案件经验,依法冻结了对方的空头账户,在冻结后的第三天该账户汇入人民币72万元,法官成功冻结其中28万元的存款。此次成功保全为企业维护权益、实现债权创造了有利条件,而这只是民二庭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之一。
  民二庭的其他举措有:一是诉前和诉后的延伸服务。民二庭开展走访企业、送法上门,通过走访盖州市一批代表性企业,征求企业对商事审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难点和需求,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以案讲法,特别是针对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障、经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给企业提供司法建议;二是构建起全方位的涉企案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送达。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优先排期,提前开庭,力求对案件快审快结,快速实现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灵活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对债务企业正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车辆等财产,采取就地查封、限制转移等措施,同时允许债务人继续使用,避免因保全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