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您好,法官,我是申请执行人王某,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在某某厂子内停着,请求法院扣押车辆。”4月18日一大早,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铁西分局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工程合同纠纷,张某拖欠申请人工程款高达一百多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偿还义务,但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其名下车辆,但由于一直没有查找到车辆的准确位置,扣押措施难以实施,案件陷入僵局。
此时申请人的来电为案件打开了突破口,了解到车辆的具体位置后,铁西执行分局立即组成行动小组,火速前往车辆所在工厂,成功将车辆予以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