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16日,沈阳市司法局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纪法课堂集中授课。邀请省监察官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副院长张波博士为全体党员干部授课。
通过集中授课,党员干部能够更深层次理解修订《条例》的沿革背景以及重要意义,能够原原本本静心学习《条例》内容,能够切实将学习党纪的过程转换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为全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迅速启动、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16日,沈阳市司法局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纪法课堂集中授课。邀请省监察官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副院长张波博士为全体党员干部授课。
通过集中授课,党员干部能够更深层次理解修订《条例》的沿革背景以及重要意义,能够原原本本静心学习《条例》内容,能够切实将学习党纪的过程转换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为全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迅速启动、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