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5日,辽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柏峰与辽宁百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来到辽阳县某医院,对一起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审查,当事人韩某坐在病床上一边签字,一边感激地说:“一个电话你们就来了,真是太贴心、太感谢了,给了我生活的希望!”
当事人韩某身患残疾,是村里的五保对象。前不久,韩某与任某在市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冲突,韩某被任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伤,造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住院期间,韩某想给辽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寻求法律援助。辽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当事人韩某身体状况,立即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在医院,徐柏峰与孙涛了解了韩某受伤的全过程,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对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韩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辽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当场指派。
近年来,辽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畅通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应援尽援,架起了法律援助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此次“上门服务”为是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一个缩影,今后,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弱势群众充分感受法律援助的温暖,用“上门服务”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上门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