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困难的时候,感谢司法行政部门对我外出工作申请的认可和便捷审批,不仅解决了我的生计问题,更是为我提供了一个重新融入社会、证明自己价值的机会……”近日,社区矫正对象于某向沈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和浑南区司法局浑河站东司法所工作人员这样感谢道。
社区矫正对象于某年近50岁,因违法被依法执行缓刑三年。被原单位辞退后,在找工作期间屡屡碰壁,使他变得郁郁寡欢。后经朋友推荐,于某成功入职某金融企业,这给他的生活带来转机。但因企业要求其长期离沈工作,考虑到自己还要接受社区矫正的现实情况,于某一时间面临两难境地。
浑河站东司法所得知情况后,本着“严管与厚爱并重”和“一事一议”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走访核实,并进行分析研判,逐级提报情况至沈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经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司法所三级部门共同研判,于某每次请假时间得以延长,审批时间仅1天,同时积极办理执行地变更手续,极大地减少了于某频繁往返的个人和企业成本。“感谢你们,给我重塑人生轨迹的机会。”于某诚恳地对工作人员这样说。
据记者了解,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浑南区司法局积极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营商环境,对符合外出申请条件和审批权限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申请、一日完成审批”高效模式,设身处地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