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老远地跑到我家来开庭,虽然我是被告,但是我心里很温暖!”在此之前,欠薪2万余元的于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58岁的于某是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下马塘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农民工欠薪案中的被告,农民工赵某向其索要10余年的工资未果,生活艰难,无奈将于某诉至法院。
法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多方打听寻找,最终得知被告于某在丹东市某村居住,但其患有脑梗,行走不便,且不能长时间离开家,无法到法庭应诉。办案法官商胜楠考虑到原告的生活处境和被告的身体状况,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
被告家住凤城市赛马镇由家村三组,距离法庭100多公里。4月12日,法庭工作人员背着国徽、提着电脑,同原告一起驱车来到被告家中。将写有“下马塘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庭”的蓝色衬布挂好,再将国徽端正地摆放在衬布中央,法庭工作人员与原、被告围坐一圈,在被告家的客厅里开起了庭。
庭审中,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商胜楠希望通过调解达成双方和解。此后商胜楠向双方深入分析了案件各个细节,宣传公正与善意,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当天,在被告家的餐桌上,二人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结束了这起持续10多年的争端。
临走时,被告起身挥手告别,“法官真是认真负责,态度也特别好,我心里得劲!”
采访中,商胜楠说:“近些年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屡见不鲜,许多农民工由于工资无法按时发放,陷入生活困境,我们法庭每每遇到此类案件,都格外重视。到被告家中开庭,不仅是回应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关切,也能够彰显法治的温暖与人性的关怀。”
在被告家客厅里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