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大连首次通过悬赏执行找到“老赖”财产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王军忠 | 发布时间: 2017-06-07 10:11
  近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通过悬赏执行的模式,发动人民群众深挖“老赖”藏匿的财产,成功将被执行人庄某的一辆奔驰轿车千里扣押至法院,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据悉,这是大连市两级法院首次通过悬赏执行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其成功扣押的典型案例,为悬赏执行制度的推行积累了有益经验。
  2011年12月,宋某将60万元借给被告庄某,结果借款未按时归还。2014年12月,宋某在胜诉后向旅顺口区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杨科、何祖光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庄某,但庄某始终避而不见。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发现庄某名下只有一辆黑龙江省望奎县牌照的奔驰轿车可供执行,而该车辆的车籍手续已在该案诉讼阶段被依法查封,禁止转让和处分。但要确定该车辆准确停放位置并将其扣押执行,宛如大海捞针。
  今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制度的规定(试行)》后,杨科、何祖光依据该规定与申请人沟通并经笔录确认后,确定以悬赏执行模式查找该车辆线索,并约定悬赏金为5000元,同时请求望奎县人民法院协助“悬赏执行”。4月7日,悬赏公告发出后,当月17日望奎县法院执行法官便通知旅顺口区法院已收到群众举报,发现该车辆停放在望奎县某汽车修理厂内,并查明该车辆现已被庄某擅自以低价抵债给了第三人陈某。获此信息后,杨科、何祖光于第二天晚上火速赶到望奎县,此时又接到举报人举报该车辆已修理完毕,并移停在该县荣华城小区的一处车库内。
  杨科、何祖光及时向望奎县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一直在该车库附近蹲守,但始终没有发现有人开车。经与周围群众沟通,确认该奔驰车就停放在该车库内。杨科、何祖光经请示院领导,与望奎县法院的执行员一同强行打开车库门,同时给陈某打电话,要求其交出钥匙,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艰难交涉,陈某终将该车车钥匙交出,杨科、何祖光在去车管所调取相关手续后,辗转数千公里最终于4月20日将该车辆扣押到旅顺口区法院。执行人员在车辆移动现场如约将申请人预交到法院的悬赏金发放给这位当地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