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雷霆突袭抓“老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7-06-07 10:10
沈河、铁西法院相继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向执行难亮剑
 
  沈河法院·兵分四路
  直奔出租屋抓捕“老赖”
 
  “砰砰砰”,6月2日6时许,一阵敲门声在沈阳市沈河区方家栏地区的一栋居民楼4楼响起,“你好,我是沈河法院执行局的,请开一下门。”门外是记者跟随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董立军和该局的几位干警,房门里是执行局经过长期查探终于摸清了行踪的“老赖”刘某。
  刘某母亲开门时,刘某还在睡梦中,当听说刘某在家,干警们松了一口气。毕竟,在内部的联络群中,已经出现了抓捕扑空的情况。
  随后,刘某穿好衣服便跟随法警上了车。记者掐表计算,整个抓捕行动只用了11分钟。
  回到执行局后,主办该案的法官石朝晖向记者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王某和刘某两人是朋友。2012年5月底,刘某向王某出具《借款协议》一份,协议写明:“现刘某向王某借20万元整,双方约定利息月6000元;借款用途为生意家用;2014年12月25日还清借款,如到期未能还清借款,借款人自愿将名下等值财产(动产不动产)转到其名下,立此为据。”
  当日,刘某向王某出具收据一份,收据载明:“今收到王某现金20万元整,立此为据。”刘某在“收款人”处签字按手印。
  因为过了还款期限,刘某并没有还款,一怒之下,王某将刘某告上法庭。
  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现刘某逾期拖欠王某借款的行为,已侵害了王某的合法利益,刘某应承担返还借款的责任。另外,刘某向王某借款的行为发生于刘某和妻子祝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诉借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刘某夫妻二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借款20万元和自2015年8月28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的20万元的利息)。
  宣判后,王某不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还款20万元,但将利息变更为自2012年5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判决生效不久之后,刘某的电话就打不通了,我们多次找他,也找不到。后来找到他妻子祝某,得知刘某去了南方打工,手机换号后没跟家里联系过。”石朝晖称,抓捕刘某属实费了一番周折,当天前往抓捕的地点是刘某租的房子。
  当天9时20分许,申请执行人的弟弟到了法院,在石朝晖主持的调解中,双方依然没有达成还款协议,刘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钱,外出打工的收入仅供生活。最终,刘某被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
  据统计,当天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70余名法官及法警,12台车辆,分兵四路实施抓捕。拟抓捕14人,实际控制13人,实结7件执行案,部分履行1件执行案,共计履行1127558元,司法拘留4人。
  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吕文辉表示,执行局为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目标,面对时间紧迫、压力巨大的工作状况,坚持打击“老赖”,“每天有行动,日日有成果”。本次集中行动与以往相比,打击力度更大,对老赖的触动也更大,甚至有两名被执行人自觉来到法院,主要要求履行债务,充分体现了这次集中行动的社会效果。
 
  铁西法院·端午行动
  放弃休假只为抓“老赖”
 
  5月28日5时,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干警“端午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展开,五路执行抓捕组开赴“老赖”住所地或经营地点,拟对17人采取抓捕行动。
  记者了解到,为开展好此次执行行动,铁西法院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院长任总指挥,各执行庭长、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裁决庭。5月27日还特意召开行动部署会议,确保“端午集中执行行动”扎实推进。
  行动中,铁西法院共派出30余人,经全体干警的艰苦奋战,本次行动成功抓捕到“老赖”10人,其中实际拘留3人,全部履行案件4件,部分履行案件3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1件,履行到位金额404774元,实结案件4件。
 
  小知识:
 
  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及名誉权,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于这些权利的保护又进行了相关限制。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