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快来看!法治讲座又要开始了!”伴随着孩子们清脆的声音,位于沈阳市共青团实验中学的法治大讲堂公益活动拉开帷幕。与以往不同的是,汇集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的114名律师已经坚持为沈阳市中小学生奉献了百余场法治教育讲座。

法律援助工作者为青少年送去节日礼物
就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围绕“学法、守法、用法”这一主题,沈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沈阳市律师协会、沈阳市教育局法规处联合为律师代表颁发了“沈阳市中小学生法治宣讲团讲师”聘书。
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远军告诉记者,此次“六一”活动规模空前,可以说为孩子们献上了一份“大礼”。“我们还将组织爱心律师做150场法治讲座,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将反对校园欺凌、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带进课堂。此活动将有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也有利于减少校园暴力,维护学生、老师、学校的合法权益。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校园。”曹远军介绍说。
启动仪式结束后,法援代表和学校师生观看了两场由共青团实验中学表演的法治情景剧。随后杨璐律师为师生们做了题为《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中学生》的法治讲座。杨璐通过深入浅出、生动风趣的案例,讲解法律基础知识,并对学生们日常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教导学生要从小遵纪守法,要学会避免各种违法侵害行为,增强自身防范能力。会场上师生们聚精会神,积极发言,讲座气氛热烈。讲座结束后,师生纷纷表示要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不断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做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造本溪市法律援助特色品牌,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溪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关爱明天”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将6月作为“法律援助关爱明天”活动主题月,号召全市各县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特色活动。
5月31日下午,本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本溪县法律援助中心走进本溪县清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法律援助关爱明天”师生座谈会。座谈会上,本溪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继英向与会的师生代表们简单介绍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各师生代表分别结合自己在工作学习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与在场的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为加强今后的长期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与会的师生发放了“法律援助校园卡”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手册。活动中,本溪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继英为该校的部分留守儿童赠送了书包、彩笔等节日礼物。
座谈会后,本溪市法律援助中心张岩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张岩的讲课通俗易懂,通过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如何对待校园欺凌、假期安全教育等法律常识融入案例的形式,引导同学们遇到问题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合理合法解决,警醒同学们要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远离暴力,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创优服务年”活动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确定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长期援助帮扶单位,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们提供“法律、心理、生活”三援助。在第69个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前往盘锦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走进特殊教育学校活动。
盘锦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与学生们开展游戏、文艺表演、互动交流等活动,使整个教室成为了一片欢乐的海洋,孩子们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工作人员还围绕学生们易发生的各种侵害和安全事故进行宣讲指导,并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与演示,提示孩子们和家人有法律问题可以拨打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电话,无偿提供援助。学生们的精彩表现,让在场的工作人员都为之震撼,他们所表现出来的乐观人生态度让大家都为之动容。
法援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体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公益精神,增强了青年干部们岗位创优,社会尽责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