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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发布妇女儿童维权十大案例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大连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24-03-11 10:00

  本报讯    3月7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大连市妇联、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大连市妇联“三八”维权月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大连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活动。活动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彦文发布大连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入选的十大案例是从近年来办理的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中推选出的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涉及婚姻家庭、人身安全、三期保护、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反映了妇女儿童在现实生活中权益受侵害的典型问题,展现了妇联和法院及法律援助部门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成果。同时,也为同类案件的办理和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示范指引。

  据介绍,下一步,各级妇联组织和相关部门将通过普法讲座、咨询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走访关爱、公益维权服务等巾帼维权暖心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同时,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注和重视,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助力平安大连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首份离婚财产申报令 圆满化解离婚财产纠纷案

  关键词:民事 离婚财产申报

  基本案情:张某(男)与王某(女)2018年结婚,婚生子张某某于2019年出生。因性格不合频频发生争执,张某于2023年1月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双方当事人如实申报财产,和平分手。

  典型意义:此案是大连发出的第一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明确了申报范围,实行强制申报、如实申报和做好保密工作三项原则,对瞒报、谎报或不报者,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直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将视为未如实申报。

  丈夫向“情人”大额转账 妻子追回并依法多分财产案

  关键词:离婚纠纷 共同财产追回

  基本案情:张某(女)与被告王某(男)结婚十余年,张某发现王某有婚外恋情,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张某查询到王某曾向情人李某大额转账约150万元,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请求返还转账财产。法院判令李某限期返还,并在离婚二审中认定王某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判决共同财产张某分得七成。

  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不仅判令李某返还本金,还判令李某支付这期间的利息。法院围绕“公序良俗”进行了充分说理和论证,告诫夫妻应忠诚于彼此,告诫女性要自尊自强,接受有妇之夫的财物并非美事一桩,日后被追索要连本带利返还。

  人身安全保护令 护航离婚纠纷案

  关键词:婚姻家庭 人身安全保护令

  基本案情:原告小李(女)与被告小张(男)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李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诉讼期间小张多次对小李实施家庭暴力,打电话到小李单位进行威胁、恐吓。小李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裁定:禁止小张对小李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小李及其近亲属;禁止进入和接近小李住所及单位。后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特别关注了家庭暴力受害人举证能力较弱、家暴行为私密性等特征,最大限度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和隔离功能,以充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首份《家庭教育令》 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教育责任案

  关键词:民事 抚养费 首份《家庭教育令》

  基本案情:小董的母亲董某与父亲张某多年协议离婚,父亲张某前几年按时给付抚养费,后来4年多未再支付任何费用。母亲董某以小董为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支付所欠的抚养费、学费、医疗费等费用。承办法官向其父亲张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张某按时支付抚养费,多关注孩子的身体、心理健康及情感需求,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等。

  典型意义:这是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大连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被告张某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用法的形式“把爱带回家”,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次《家庭教育令》的发出,将探索更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路径,为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到位贡献司法力量。

  家庭教育与调解相结合 化解非婚生子女学费纠纷案

  关键词:人民调解 家庭教育

  基本案情:小陈是陈某和张某的非婚生子女,孩子出生后二人分手了。小陈该上高中了,虽然考了高分,但是因无学费无法入学,母亲张某几乎没有收入,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孩子近年来的学费及生活费9万余元。承办法官将本案导入“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制定了针对本案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几经波折终于化解了父母双方多年的积怨。

  典型意义:2022年6月,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区妇联、区检察院、区关工委及区青教办共同设立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法庭与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近一年的司法实践中,妥善处理了数十起矛盾尖锐的涉未成年人家庭纠纷,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产妇被降工资 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案

  关键词:女性三期保护 劳动报酬纠纷

  基本案情:王某是某国企公司员工。2022年8月,尚在合同期内的王某向公司递交了产假申请,不久后诞下一子。很快,休假在家的王某发现自己原本每月1.5万元的工资被公司以“国企改革”为由降到了3000元,对仲裁结果不服,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当庭提交证据,证明公司的降工资行为并没有征询自己的意见,属于违法行为。法院判决被告公司给付未足额发放给王某的工资。

  典型意义: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降低王某劳动报酬的做法是否合法。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无法证明降低劳动报酬的法定过程,也无法证明降低劳动报酬的必然性及合理性,仅凭“国企改革”作为理由,明显依据不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能够洞察事实真相,切实维护了怀孕、生育、哺乳三期妇女的合法权益。

  大连市首例因猥亵儿童被宣告终身禁业案

  关键词:刑事 未成年人保护 终身禁止从业

  基本案情:刘某原为某中学教师。某日刘某在教室门口见到其曾教过的学生张某(女,案发时15周岁),遂将其带至空教室内,边搭话边贴近张某身体,后开始抚摸张某腰部、肩部等处,因张某大声反抗遂停止猥亵行为。案发后被害人在家长陪同下报警,经司法部门审查,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禁止刘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教职员工如果在工作中实施了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行为,法院依照该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意味着即使教职员工的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也将面临永久性的禁业措施。

  司法建议书 延伸“审判”校园霸凌案

  关键词:刑事 校园霸凌 未成年人保护

  基本案情:2022年某日晚,某校宿舍内学生张某、王某某等4人因日常矛盾对被害人李某某实施谩骂,张某等3人轮流对李某某扇耳光、往头上倒脏水等物,并在被害人柜子、面部以及背部写脏字,录制多个小视频转发朋友圈。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王某某等人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拘役等处罚。

  典型意义:案件审判后,法院向案件发生地学校及有关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建立并完善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所属校园及相关教育部门立刻开展行动,健全校园安全预警及处置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思想、法治教育。

  向未成年人贩卖笑气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案

  关键词:刑事 非法经营 笑气

  基本案情:2023年,大连警方将非法经营贩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的张某某抓获。经查,张某某曾向包括6名未成年人在内的17人贩卖笑气,微信贩卖笑气流水金额为6万余元,共计获利1万余元。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本案判决后,相关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开展诉源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的实质性审查,并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从源头整治非法销售此类物品的行为。

  法律援助助力 女工讨薪案

  关键词:妇女 农民工 追索劳务报酬

  基本案情:农民工王某(女)经“包工头”刘某雇佣,在某酒店从事装修工程项目工作。工程结束后,刘某一直拖欠王某劳务报酬未足额支付。王某因生活拮据,向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法援律师部分上诉意见,依法改判酒店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典型意义:“包工头”在未结清工程款时,即便法院判决其支付劳务报酬,由于其没有支付能力,致使劳动者依然无法拿到劳务报酬。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介入本案后,帮助王某顺利拿到劳务报酬,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