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有事情找警察”,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报假警”的情况。就在今年1月底,派出所办理了一起报假警的案件。两个小青年因为1万元钱,竟合力在派出所上演了一场自编、自导的闹剧,情节不离奇,但很“曲折”,报假警,使两人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值得人们警醒。
办案人:薛焱焱
职务: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三级警长
今年1月26日,绥中县明水乡东洼子村村民李某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朋友杨某某一个多月前在他家暂住,盗窃了自己的1万元钱。接到报警后,我们立即传唤了杨某某。这时,我们认为这只是一件常见的熟人盗窃案。由于杨某某还有3个月才满18周岁,我们把他的父亲叫到派出所陪同接受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杨某某很痛快地就承认拿了李某某的1万元钱。但在询问其盗窃过程时,他却是支支吾吾,开始,杨某某说他把钱还给了沈阳的一个女同学,但我们联系该女同学,却被告知从未借过杨某某钱,近期也没收到过他转的任何钱。他又说是另一个男同学。我们又联系了该男同学,该男同学虽然承认了“有这事”,但完全说不出当时借钱的细节。我们又联系了男同学的父亲,其父亲称从未给过孩子这么多钱。在其父亲的询问下,男同学终于承认自己撒了谎。
男孩父亲的话也给我们提了醒,李某某也是刚刚成年,目前还是在校学生,他怎么会有这么多钱?询问李某某,他说是母亲给的报驾校的钱,并告知了我们其母亲的联系方式。但我们多次拨打均未有人接听,通过查询,发现该号码是李某某自己的小号。被揭穿后,李某某才提供了母亲的真实电话号码。但李某某母亲说,从未给过李某某1万元钱。
我们检查杨某某和李某某的手机,想要找到有关钱款的蛛丝马迹。却意外发现了二人的聊天对话框里记录着他们计划报假警的全过程。就在李某某走进派出所后,杨某某还发着与警察“博弈”的话。
眼看事情败露,李某某如实交代了二人报假警的事实。一个多月前,杨某某劝李某某将李某某母亲刚送的高档手机卖了换钱。李某某将手机典当了6000多元。失去新手机后,李某某一直跟着杨某某在外面租房子,每天上网打游戏。二人的花销一直是李某某承担的,前前后后花了1万多元。杨某某称会把这笔钱还给李某某,但暂时自己拿不出钱来。于是,杨某某和李某某编了“盗窃”的剧情并报警,认为如果自己盗窃了,就可以逼迫父亲替他还钱,而自己还未成年,不用负法律责任。于是,二人上演了这出闹剧。
殊不知,杨某某虽是未成年人,但是报假警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杨某某因未成年拘留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