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事纠纷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北镇市司法局与市环境保护局联合成立北镇市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市司法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北镇市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调解委员会由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局长为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立足于调处社会生活中因环境污染、环境保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调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建立环境纠纷调解委员会,是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调解组织的成立,不仅为快速解决环境纠纷提供了一个新途径和新渠道,而且对于化解环保纠纷,防止因环保纠纷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据了解,为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四个北镇”建设,北镇市司法局积极参加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现场活动。
北镇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各科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以摆放宣传板、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了北镇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