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开展化解矛盾“攻坚行动”,把攻坚行动作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取得实效,从年初到目前,已经化解1000余件。
盘锦市各地区和各部门都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投入到“攻坚行动”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指导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属事地区和涉事部门要各负其责,勇于承担实体办理责任,不懈怠、不推诿扯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法、严明执纪,严厉查处纪检监察类的突出矛盾。
盘锦市定期组织督查组到各地进行督查督办,全面掌握“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疑难问题,并把“攻坚行动”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市直机关绩效考核之中。加强业务指导,总结经验,发现不足,适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性建议,不断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能够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由主要领导负责处理的重大问题,该由分管领导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想方设法进行化解。
盘锦市对于那些严重不负责任、不作为,慢作为,或者弄虚作假,虚报结案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矛盾化解攻坚行动”以务实的态度、有效的措施,确保盘锦市社会稳定形势持续平稳,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