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铁西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大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主要办案人员日前就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开展深入磋商。
会上,三方机关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对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探讨,对《意见》适用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交流,同时对高质效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提出宝贵建议。
此次交流会商进一步达成了常态化沟通协调、提升治理效能的共识。铁西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能动履职,推动公检法机关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