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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大平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孟锦阳 通讯员 张晓艳 | 发布时间: 2017-05-17 09:25
阜新市海州区法院深入开展专项活动
 
  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进一步发挥民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调解利益关系、保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和谐司法,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为民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经济发展等职能作用,为阜新转型振兴、加快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介绍,海州区法院党组为深入开展专项活动,为全院各审判庭量身定制具体责任范围,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不走过场:立案庭为企业诉讼提供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刑事审判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领域的犯罪,实施精准打击。民事审判一庭、二庭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保障企业产权,践行在民商事审判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行政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将稳妥解决群体性征地及安置补偿等诉讼案件作为重点工作。执行局积极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开展一次集中执行威慑行动,推动执结一批涉企案件。目前各庭室正按照专项活动要求,积极排查阻碍振兴发展、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突出问题,在分析形成原因的同时及时整改落实,努力为阜新振兴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大平台。
  在将具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同时,院党组提出开展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一方面是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在充分聚合商事调解、仲裁职能的前提下,发挥法院在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法院与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密切配合,实现商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另一方面是,建立商事审判立、审、执快捷和便利化通道,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商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妥善审理涉及投资类、贸易类以及金融等案件,通过审判工作,促进营商便利,维护交易安全,提升裁判的公信力。
  同时,在审判、执行程序中体现商事审判效率优先原则。最大限度降低诉讼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资产,充分考量,为被保全企业、停缓建工程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为涉诉企业持续生产和激发活力留足空间。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支持企业依法管理并重,稳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健全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沟通衔接机制,助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指导、评价和引领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及新闻媒体等平台,以案释法,与全社会共同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社会风尚。
 
  点评:
 
  海州区法院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提升主动服务振兴发展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打造良好、宽松、和谐的优质营商环境的大平台,全面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