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营商环境,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某银行)发出两份司法建议书。
据悉,于洪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某银行在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中,因银行贷款操作流程不规范以及未尽到善意相对人的审查义务,极易引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无效的风险。
为此,该院向某银行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某银行加强培训,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引导员工自觉遵法守法;根据银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存储介质管理制度;强化借款人、贷款人的签字规范;对于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的,需尽到善意相对人的审查义务。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得到了该银行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认可,其立即对贷款操作流程和现场处置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并按照司法建议进行了全面整改。在回函中,某银行亦对法院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该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利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从源头提升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