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盘山县公安局开展执行联动,精准查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司法拘留。
2018年4月27日,被执行人杨某租车后,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丁某驾驶。丁某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侧翻,驾驶人丁某及车内乘员王某、董某、李某受伤,乘员田某、韩某死亡。法院依法判处被执行人杨某一次性赔偿申请人2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番努力,终于在盘山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找到了被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因被执行人对一次性赔偿20余万元无法接受,双方未达成执行和解,法院对被执行人杨某采用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