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马凯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主审了被告人吴某某故意杀人(未遂)一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佳出庭支持公诉。
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规范有序。休庭后,合议庭围绕争议焦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认真评议,当庭进行了宣判。认定被告人吴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此案系由日常生活琐事引发,双方当事人之前并无重大矛盾冲突,我们做矛盾纠纷化解和暴力犯罪案件防控排查化解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庭审结束后,马凯及合议庭成员与参加庭审观摩的社区书记、网格员针对该案典型意义与完善社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