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法官!现在有人正在转移搬运乙医院的相关财物,请求协助保全!”近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紧急处理了一起两所医院间的财产保全案,快速将被申请人相关财产控制到位。
原告锦州市甲医院与被告锦州市乙医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甲医院申请查封被告乙医院存放在凌河区某处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设备、药品。凌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接到保全申请后立即制作查封裁定书并移送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
接到甲医院提供的线索后,凌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火速带领两名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制止相关人员对屋内设备及物品的搬运、转移行为。次日,八名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记录,经过三个多小时,完成对屋内所有物品、设备、药品的清点和查封。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获得申请人的高度认可和由衷感谢。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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