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原告与被告签订《分包合同书》后,按约进场施工,后因被告方资金紧张,拖欠工程款。多次讨要无果后,原告诉至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全额给付欠付工程款。
审理时,承办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从最有利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对被告释法析理、利弊分析,使其正确认识自身的法律责任及社会责任;对原告耐心做好劝导,建议依据被告目前资金状况分期给付欠付工程款。
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协调沟通,双方当事人对还款方式形成共识,被告承诺分期付清欠付工程款,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收到民事调解书后均表示十分满意处理结果,并感谢法官全程耐心调解。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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