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法官不仅调解了我们的矛盾,还引导我们对出资修缮下水管道达成共识。”经过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调解后,一起邻里纠纷的当事人高高兴兴走出法庭。
原来,某住宅楼二楼下水管道返水造成财务损失,二楼业主认为是楼上邻居不当使用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最终造成其家中财物损失,故将楼上邻居全部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否认原告家中财产损失系由被告使用下水管道不当造成,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也不认可。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一直耐心疏导被告的情绪,认真调查案件事实。随着审理和疏导工作的不断深入,双方当事人逐渐从“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转变为平心静气、面带笑容的沟通对话,案件最终调解解决并当场给付。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冯羽竹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