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长城宽带网速不达标
消费者2015年7月在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寺长城宽带营业厅花1280元办理50M宽带一条,宽带速度无法达到商家承诺的下载速度5MB每秒,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商家却只退还280元,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要求按照正常费用扣除,请工商部门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执法人员调解,鞍山长城宽带已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网速及退费问题。
【案例二】
一万多元买来一件旧皮草
消费者2016年10月9日在鞍山市铁东区纵慧子皮草行消费15900元购买了一件皮草大衣。购买后发现该皮草内衬是旧的,衣领内衬处有明显的汗渍、灰尘,衣下内衬也有污渍,有被穿过的痕迹,大衣商标四周有明显的针眼,疑似翻新商标。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被拒绝,请求工商部门帮助退货。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经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多次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案例三】
不以真实名称销售手机
消费者于2016年3月31日,在鞍山市铁东区中国移动胜利广场营业厅花费6388元购买一台苹果手机,有购物凭证。
当天发现手机有故障,购买时没有开具发票,2016年4月5日开具的发票上名头是鞍山新理想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手机时销售员没有告知此柜台为出租柜台,同时商家也没有以真实名称、标记销售商品,消费者认为有欺诈行为,希望工商部门按照消法进行处理。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经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该手机消费者继续使用,另赔偿消费者7000元。
【案例四】
4S店不履行汽车“三包”义务
2014年9月,消费者在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59号鞍山亿通东尼4S店购买汽车,在三包期内发现发动机有质量问题,商家告知可以更换发动机,但不重新计算“三包”期,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重新计算“三包”期。
经核实,情况属实,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调解,4S店为消费者重新计算三包期,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五】
4S店不按约定履行义务
2016年6月2日,消费者到鞍山经济开发区鞍山尊荣一方4S店更换吉普自由光汽车玻璃,当时消费者要求更换原厂玻璃,但取车时发现是国产玻璃,与4S店沟通要求更换原厂玻璃。4S店称只有国产的,而且国产就是原厂的,消费者于是请相关部门协调更换原厂玻璃。
经核实,情况属实,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协商一致,4S店为用户更换原厂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