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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有示范 来学怎么判——沈阳两级法院持续开展“示范庭”活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佳宁 张莹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8-10 09:48

  自今年6月,沈阳两级法院“示范庭”活动启动后,持续掀起“强示范 出精品”办案热潮。

  优秀庭审示范引领

  “全体起立,现在当庭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为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日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开展第二期“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

  本次庭审审理的案件是一起多人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由青年法官隋耕黎独任审理,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法官驾驭得当,在准确归纳无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程序条理清晰、高效。在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快审快结,当庭宣判。

  审判一案治理一片

  “在大型交通事故中,涉及伤者、车主、保险公司等主体众多,往往无法快速厘清法律关系,伤者不能快速得到赔偿。因该起事故涉及众多伤者,希望可以通过此次庭审,起到审判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庭后,主审法官隋耕黎告诉记者。原告则表示,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发生了两年的交通事故,本想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始终得不到回复,终于在法庭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在随后召开的交流研讨会,参加旁听的院领导、审委会委员、法官、法官助理,围绕示范庭观摩情况开展了交流研讨,在肯定创新和亮点的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对今后更好地开展“示范庭”活动,全面提升庭审质量提出要求。

  庭审普法两不误

  在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开展的“示范庭”活动,选取了一起原、被告均是企业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诉讼第三人、合同的解除要件、合同关键条款的效力、拆除改造物恢复原状等相关不动产租赁、合同及诉讼主体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庭审节奏把控到位、庭审程序规范。主审法官在充分听取事实陈述基础上,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并针对涉企案件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在详细释明民法典规定基础上进行充分调解,为参与旁听的企业代表们进行了生动的普法宣传。

  庭后,该院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人士、代表委员、营商监督员及企业代表对庭审进行评议并开展座谈,并为有需要的企业代表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参会代表委员及企业代表对本次“示范庭”活动进行了高度评价。

  该院副院长王忠友介绍了全院“树意识、拓服务、强联合、创品牌”的营商环境工作思路,并从打造多部门助力的品牌司法服务等三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该院以党建为引领,创建“党建+营商”诉讼服务品牌,开展“优化服务 助力营商”面对面系列活动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举措及工作经验。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安育红表示营商局将同法院建立“助企联盟”,共同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

配文2:浑南区法院“示范庭”活动现场。

浑南区法院“示范庭”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