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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法院:跨市办案促和谐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孟锦阳 | 发布时间: 2017-04-19 09:08
  日前,康平县人民法院法官不辞辛苦,远赴大连市普兰店区,向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并对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纺织公司与被告线业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经济纠纷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讨要货款,被告只偿还其中一部分货款,对剩余货款迟迟不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给付货款31.9万余元以及违约金,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康平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张馨阳马上放下手头的其它工作,与法官王佳宁及书记员一大早便乘车赶往数百公里以外的大连市普兰店区,依法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经过数小时的奔波,张馨阳法官一行到达了目的地,顾不上一路的疲劳,立即到普兰店区某银行对被告公司账号进行冻结,然后前往被告公司进行送达。被告迫于压力主动提出与原告和解,但表示由于目前资金困难,希望能在还款方式上与原告作进一步的协商。
  据了解,开庭当日,在张馨阳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已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