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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排专项行动的收官期待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04-12 09:30
  时间进入4月,按照省司法厅年初部署的“三大专项行动”之一,集中开展矛盾排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已经进入到第二阶段,对矛盾排查情况全面统计数据,拉清单、建台账,同时对不适合采取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及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或“民转刑”案件及时分流、采取措施。
  矛盾排查专项行动进入攻坚阶段,其实,其收官已经值得期待。期待在于此次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是站在历史重要节点展开的。2017年,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决胜之年;党的十九大即将在下半年召开。在这个关键当口,关键节点,集中开展矛盾排查专项行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而从专项行动的第一阶段所取得成果来看,收效显著,开局良好。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已经组织全省广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员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通过征求意见、走访群众、接待来访等形式,及时发现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做好区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切实防范、管控、化解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苗头性问题,预防减少重特大案(事)件发生。
  俗话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但是仅对于一个区域矛盾排查工作来说,不是一个综治部门的事,也不是一家司法所的事,而是大家的事,只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相互配合,才能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能实现社会大局稳定,长治久安。基于此,在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下,司法行政系统已经在矛排中走在前面,做在前面。
  接下来,专项行动还要做两件大事。一是要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专门化解工作。可以采取上门化解、包点化解、包案化解、跟踪化解、稳控化解、多方化解等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由于化解稳控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二是要在国庆节前夕,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好风险评估,及时有效落实化解和稳控措施,确保国庆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正是这种自我加压,让全省对这次专项行动充满信心,期待完美收官。信心在于:
  一是让全省人民感受到法治的守护和光芒。只有把人民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才能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与认可,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有利于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二是验收机制呈现多样化,省司法厅要求各市局要再次召开季度纠纷化解工作研判会,对一阶段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活动阶段情况和《研判会议纪要》上报省厅。足见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决心。
  最后,还有一点值得提及,在前不久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辽宁代表团审议工作,一番重要讲话,可以说对辽宁既是鼓舞,更是鞭策。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平安就是一种使命担当。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几个月,是维护辽宁法治、平安的关键时刻,形成怎样的画卷,将决定未来辽宁振兴的新起点。目前,矛排的攻坚战已经打响,全省对此充满信心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