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交通肇事被判刑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3-05-31 08:33

  本报讯  交通肇事案件伤害的不仅仅是个人,也是多个家庭,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个人安全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近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栗某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罚。

  2021年7月16日,被告人栗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行驶至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锦江路林海街路口处左转弯时,与一辆行驶中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死亡、乘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认定,被告人栗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洼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