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沈阳市某小区内,李某因误以为王某用手机拍摄他本人,以侮辱性语言辱骂王某,王某用手机记录下来后,将李某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结合被告的侵权程度及范围,故应由被告当面向原告赔礼道歉。
本报讯 近日,在沈阳市某小区内,李某因误以为王某用手机拍摄他本人,以侮辱性语言辱骂王某,王某用手机记录下来后,将李某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结合被告的侵权程度及范围,故应由被告当面向原告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