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打出精准“组合拳”
日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主题,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一天出台了5项举措,这个被称为“1+3+1”模式的新招法,是检察机关在营造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上打出的一套精准“组合拳”。本溪市委书记崔枫林对此作出批示:“全市检察机关的新思维、新理念、新举措值得我们充分肯定。”
营商环境是事关本溪经济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的重点所在、突破所在。优化营商环境是本溪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力度推进的一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的是“雪中送炭”式的帮忙。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这些实施意见和相关方案,把着力点放在了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上。“1+3+1”模式涉及的5项举措,都是为优化营商环境“量身定制”的。
第一个“1”,指的是《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包括20条举措,重点是加强产权、知识产权、劳动者的司法保护,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3”是指为了把《意见》落到实处所开展的3个专项工作。《本溪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本溪市检察机关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溪市检察机关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把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进行细化为3个专项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有工作目标、措施和内容、方法步骤、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是一份操作性很强的“施工单”。另外一个“1”,是指《本溪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头戏”,《实施意见》共计20条,既有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内容,也有严格规范检察机关自身司法行为的要求。
本溪市两级检察机关正在积极行动,按照5项举措确定的任务,逐一细化落实,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与此同时,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还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进企业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大走访活动,定期对非公有制企业走访调研,让检察人员当好宣传员、调研员、联络员、办事员,帮助企业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