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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唤醒迷茫的心灵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03-29 13:40
  “我以后一定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感谢袁欣姐姐帮我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这句发自肺腑的话是方某在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向其作不起诉宣告的时候说的。

 
  采访过程中,记者真切感受到了她对未检工作的热爱,尽管工作很忙,她依然面带笑容地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她没有俏丽的容颜,但在当事人的心中却是最美丽的天使;她没有宽厚的臂膀,但却肩负着来自社会、工作以及家庭的重担。从检近10年来,一直以娴熟的专业技能,在刑事检察一线岗位上切实履职,用女性特有的温柔与爱心,教育、感化、挽留失足少年,为浪子回头,健康成长倾注心血,体现了当代女检察官的风采。她,就是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袁欣。
  袁欣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贡献检察官、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提名兼业务能手、第一届辽宁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大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西岗区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及巾帼建功标兵,获得西岗区五一劳动奖章二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用法律唤醒未成年人理性
 
  袁欣一直将检察工作技能作为立身之本,在未检工作中“以人为本”。主办刑事案件300余件,出庭指控犯罪100余人,追捕、追诉数十人,无一错案、瑕疵案件。
  方某,因家乡工作不好找,贪图赚钱便利来到大连,听信朋友教唆,使用他人身份证,冒充他人到大连某工商银行骗领借记卡,后被警方抓获。袁欣在受理此案后,发现方某案发时刚满十七周岁,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考虑其犯罪也因对法律无知、误交朋友,一时糊涂误入歧途,能够自愿认罪悔罪,依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对其不捕;经社会调查,了解到方某父母在其幼年离异,方某被爷爷抚养长大,爷爷年迈、姐姐无力对其看管,所以决定依托观护体系开展帮教工作。
  于是,袁欣和处室领导与同事一起联络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办案民警、365观护基地社工组成了观护小组,共同到大连市看守所将方某接出,向其分析行为的违法性,讲解未成年人刑事政策,促其悔罪;并考虑其文化程度不高、性格内向等特点,征询方某意见,先后联络某高尔夫球场、某自助餐厅等工作单位,并共同带着方某应聘,向这些工作单位详细阐述方某的情况,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方某的积极配合,最终为其联络了自助餐厅的工作,365观护基地还为其临时安排了住宿场所,让其能够安心度过监视居住观护期,而且能在工作中学习技能、顺利回归社会。
  爱有百种,大爱无疆。袁欣一直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的观护帮教工作,力图丰富关爱模式,开展面对面、个性化帮教,以法律唤醒未成年人的理性,以爱心温暖未成年人的心灵,以阳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未来。
 
  构建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
 
  与此同时,作为科室负责人,袁欣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如抓机制建设,与所在区公安分局达成《关于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一步加强配合衔接的工作意见》等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如发挥未检职能,联合区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启动“阳光少年、检察护航”法制宣传活动,坚持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十余次;搭建了市检察系统第一个双微平台,暨“西岗未检”官方微信、微博,袁欣开始对于微信平台操作并不熟练,也是多方请示摸索操作。白天大量的业务工作已经占满了时间,对于微平台的素材整理、统稿编辑、定时发送,只好占用在家里的休息时间,目前推送消息近400条,更好地适应了青少年对信息关注方式的变化,传递了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声音,在微时代谱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新篇章。
  2015年,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袁欣积极推动构建了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暨西岗区365社会观护站和365观护基地。2016年,依托该观护基地,对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方某依法不批准逮捕,为其介绍工作,开展观护帮教。
  热爱生命,更珍惜所有的生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着社会家庭的和谐和稳定,只要我们付出真心、真情、真爱,他们会像树苗一样茁壮成长,这就是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人的心声。上善若水,大爱无言,袁欣并没有太多的话语述说自己的一切,她只是默默担当起一份责任,行动着、忙碌着、奔跑着,向着目标,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