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推进今年重点立法项目《葫芦岛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对《葫芦岛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进行了工作部署。相关单位负责人对立法项目所涉及的城市建设相关情况进行汇报。
会议强调,出台《葫芦岛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旨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管理城市能力。
要充分认识该条例的重要性,抓紧抓实,促进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有法可依。要坚持政府依托,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市政府等相关方面的整体协调,推动对各部门立法工作的统筹,使立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得到有效沟通和解决。要坚持各方参与,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始终,让社会各方面更多地有序参与立法,使法规更接地气、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要把本条例打造成地方立法精品,以良法促进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