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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雷锋精神血脉传承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7-03-03 14:45
  他们是政法系统的战士,手握公平正义之剑,维护司法公正;他们是社会稳定的捍卫者,维护社会秩序平稳,保卫群众安全;他们是助人为乐的活雷锋,延续着雷锋的精神血脉,成为政法系统的一颗颗螺丝钉。多年来,我省政法机关多次开展了争做雷锋式政法干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大批优秀政法干警脱颖而出。
 
  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
  大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五大队岗勤中队中队长 邢泮林

 
  大连市北岗桥汽车站是一个略显老旧的长途客运站,每天迎来送往400多次车辆3000多名旅客。这里就是我坚守的工作岗位,十几年如一日,从来没有离开过。
  每天早上7点半,我会准时出现在这里,一有时间就在候车室里来回巡查,算下来,每天差不多要走1万多米的路。别人说我这么认真没有必要,但我不这么认为,脚印在车站里铺了一层又一层,也给不法分子丈量出不敢逾越的警戒线,十多年里,这里从未发生过一起偷包拎包的治安事件。
  我认识这里所有的乘务人员,大伙儿都热情地称呼我“邢公安”,每次听到这个称呼,我心里总是暖暖的。因为熟悉,涉及公安业务的工作,大伙儿都十分配合,就拿乘客的遗失物品来说,乘务人员发现后,总会第一时间交给我,这些年来,已经累计归还乘客遗失物品价值千余万元,每年至少也有几百件。时间长了,平时在这里拉载乘客的出租车司机也与我熟悉起来,他们在运载乘客过程中,捡到遗失物品也会交给我处理。
  工作之余,我成为了一名义工,每个周六我都要到敬老院给老人们服务,我的儿子在我的影响下,也常常跟我一起参与一些公益活动。我还发起了“你献血我服务”的公益性活动,用私家车为献血群众服务,每个周末我几乎都在“送来送往”之间,虽然很累,但我很高兴。
 
  人民警察就要学雷锋
  本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任志强
 
 
  我叫任志强,今年50多岁了,是本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名普通民警。我做过很多小事,比如向地震灾区捐款、帮助困难群众、自愿无偿献血……他们总说我是“雷锋”,但我觉得我就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而学雷锋做好事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还记得2015年8月24日,我休年假去锦州串亲戚,在海边游玩时就听见海里传来“救命啊!救命啊!”的呼救声。我一看,一名男子正在海中挣扎着,一边挣着一边喊:“救我!救我!”而岸边不会游泳的亲友正在大声呼救。
  看到这一场景,我赶忙跳进水中快速地向男子落水的地方游去,就在他的头即将沉入水中的一瞬间,我将其牢牢抱住,随后向岸边游去,将男子救上岸。
  本想着直接离去,但男子的家人不停追问我的姓名,我不得已说自己就是本溪市的一名普通民警。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2016年4月10日,被我救过的男子和爱人带着锦旗找到了我。
  后来我才知道,两人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男子叫刘强,爱人叫裴巍,两人到锦州是休婚假。不识水性的刘强带着游泳圈游到了深水区,结果游泳圈老化漏气了,才发生了危险的一幕。
  前不久,我还被评为“辽宁好人”和“本溪好人·最美人物”,可我觉得,穿上警服我是一名人民警察,脱下警服我仍是一名人民警察,我做好事不求感谢,只求对得起良心,对得起身上的警服。
 
  心怀司法为民之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沈莹

 
  我已在刑事审判战线工作20年,是沈阳中院多起重大案件的指定承办人,也是众多普通案件的审判长。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雷锋式政法干警、盛京杰出法官、市“三八”红旗手。
  在工作中,我一直坚守着雷锋精神,因为雷锋精神具有着强大、持久的生命力,在各行各业中都应有之体现和传承。“为民”是雷锋精神的核心,也是我们法官的职业方向。这种精神是我们每个法官应当学习并应当具有的,法官是一个用法律手段为民众排忧解难的职业,没有全心全意、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难以承担司法服务民众之责。
  记得在一起诈骗案中,百余名辽宁各地劳务人员将出国劳务款交给中介公司,而中介公司被诈骗300余万元。案件审结后,被扣押的部分赃款按正常程序应返还被害单位即中介公司,但考虑到如果中介公司不返还或不公平返给这些劳务人员,又将激化矛盾,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将受到损害。此时,我没有僵化地以案判案,而是千方百计地安排有矛盾的中介方与劳务人员见面、调解。最终在法院的监督下将百余份返款存折发放到劳务人员个人手中。之后,在签证被注销的情况下,我又主动与相关外事部门沟通,帮助解决劳务人员的实际困难。虽然很多工作是额外的,但却换来了和谐的效果,充分体现出法官的司法为民之心。
 
  传递雷锋精神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察科科长 白国卿

 
  2016年5月,作为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察科科长的我有幸获得了“雷锋式政法干警”这一荣誉称号。当领导把象征荣誉的证书放到我手中时,我清醒地认识到,这不仅是对我工作的肯定,更是雷锋精神的一种传递。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在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度过了13个春秋。在这13年里,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多次被评为市、县级优秀检察官。很多人曾这样问我:“白科长,你工作上有什么秘诀啊?”实际上,工作中的我并没有什么秘诀,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在我看来有两个原因:一是同事们在工作上给予的支持;二是雷锋精神的传承。
  作为在雷锋城长大的孩子,我身边从不缺少雷锋人和雷锋事。在耳濡目染下,学雷锋也渐渐成为了一种习惯。
  2015年7月,我积极配合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带病侦破某矿业集团系列案件中的安某、崔某某涉嫌单位行贿案,得到上级检察院及同事的认可。
  “老白,你不要命了啊!工作重要还是身体重要?你到底为了啥?”朋友听到这个事后大声地训斥我。
  但我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雷锋精神的传递者,当面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如若不能敢于抉择,勇于担当,又怎能对得起身边的雷锋人,怎能对得起脚下的雷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