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沈阳市铁西区宏久家园小区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不再与原物业续约。但原物业公司就是不撤离,这让小区的业主们烦恼不已。
被解聘的物业公司不撤离
“物业公司去年到期了,召开业主大会之后,已经决定不跟他们续签了,但他们还不撤,还要收我们物业费。”业主王先生说,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好的话,谁也不愿意更换物业,毕竟很麻烦,这次开业主大会也是实在没办法。没想到的是,物业不但不撤离,还先下手为强,逼迫业主交费。
“已经决定换物业了,谁也不交钱了,物业就把咱们的电梯卡停了,不给刷,我们都上不去楼,业主集体向上反映。相关部门也来了,责令物业把电梯解禁。”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新的物业还进驻不了,新旧物业交替期间正值节假日,“现在小区就跟开放式小区差不多,有一个单元三部电梯坏了两部也没人管。”
按照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拨打了该小区物业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了解具体情况。
“坐地不走”让业主很无奈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孙先生,孙先生详细介绍了有关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情况。“首先这个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到期之后,应该召开业主大会,让大家决定续签合同还是重新选聘物业。事实上来说,大多数业主对这个物业不满意,所以才召开的业主大会。”
既然大会已经召开完了,也已经决定解聘物业公司,为什么物业公司还不走呢?孙先生告诉记者,解聘物业的过程也很坎坷,现在物业不走,业主们毫无办法。
“任何一个小区换物业都没那么容易,我觉得是缺乏强有力的约束,你看,在更换物业的过程中,社区、街道、小区办感觉都不站在业主这边,我们也是排除了很多阻力。”
孙先生称,对待业主的投诉,社区、街道、小区办都表示只能行政管理,下整改通知书或者扣分。“这个物业是三级资质,只管我们这一个园区,所以他们不在乎什么扣分不扣分。一旦离开我们小区,公司跟黄了差不多,所以他们不愿意撤离。”
有法律人士称,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打官司理论上肯定行,但这个起诉的成本谁来拿?我们现在首选的不是法律途径。”孙先生说,现在业委会仍然想走行政途径,“我们已经开始招聘了,由新的物业公司跟他交接,谁能把这个物业赶走呢?就靠新的物业公司。”但是,目前原物业不撤离,很少有新的物业愿意接手。“走了很艰难的途径召开了业主大会,接下来我们也会坚持到底,最后实在不行,会考虑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