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干沟子村村民宋某,从集市上匆忙赶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沙尖子派出所报警称:当日上午10时许,其将自家鸭子赶集出售,发现放在摊位后方的两只鸭子不见了,怀疑被盗,请求民警帮助寻找。
接警后,民警何礼、宋建新立即赶到集市,对现场展开走访调查,并调取了宋某摊位周边超市监控,询问周边赶集村民是否发现可疑人员。
通过监控比对以及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锁定一名身穿灰色棉服的可疑人员,经过一个多小时视频辨别,最终确定嫌疑人为邻镇居民李某。
民警经工作了解到,李某是常年赶集的苹果商贩,民警进一步调查到了李某作案时所用车辆。
锁定嫌疑人后,民警宋建新、何礼,辅警柳野立刻对正在赶集中的李某进行围堵、抓捕,终将李某成功抓获。
询问中,李某起初狡辩否认偷拿宋某的鸭子,民警何礼继续走访周边村民家中,查看沿途路边超市监控,观察李某的行车轨迹,最终发现该车辆停在沙尖子中学对面的某超市门前,李某将偷拿的鸭子放到了该超市,民警何礼将超市老板以及偷来的鸭子带回沙尖子派出所与李某对质,超市老板证实鸭子确系李某暂时存放在超市。
李某见人赃俱获,只能低头承认,称自己见他人不注意,看见两只鸭子在摊位后,便临时起意,顺手偷拿了鸭子。
随后,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将被盗的两只鸭子返还给宋某,宋某夫妻俩见鸭子失而复得,笑逐颜开。
在把李某押往拘留所“送拘”途中,李某为避免拘留,先是与民警提出缴纳罚款,逃避拘留,后见民警对其进行法理教育,称要依法处理。李某知商议不成,便在警车内踢打民警,并称与民警同归于尽。民警制止时,手指被其扭伤。
目前,李某已在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