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推开的重要时刻。2016年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启动首次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优秀法官“入额”不仅事关法官切身利益,更关乎法院未来的发展。铁西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干警恳谈会、调研论证会,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大家心态,摸清案件底数。针对目前年轻法官“工作担主力,入额不适格”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在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对符合审判员条件的19名法官进行了及时任命;另一方面,坚持严格审核、留有余地的原则,使一批暂时未能入额的年轻法官看到了希望。
铁西区法院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将院、庭长管理监督活动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做到如实记录,全程留痕。此外,铁西区法院还积极推进“阳光司法”。深化司法公开,主动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下。通过官方微信、政务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举措和活动信息,对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