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大连民族大学确定为“大学生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连民族大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锐,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文等领导参加基地揭牌仪式。
2014年7月30日,开发区法院打造了青年法官、青年律师、青年学生“三青”实践教育基地,旨在培养并吸纳青年法律人才。2015年7月后,开发区法院又先后与大连民族大学、大连大学、大连财经学院建立合作共建关系,成为上述高校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几年间共培养法律实习生400余人。今年,开发区法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