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使命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专访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景会
辽宁法治报:据了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本溪中院采取了多项措施提升审执质效,得到了百姓的认可,能否请您谈谈这方面的工作?
李景会:本溪中院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体现在执法办案中,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
一方面,我们将司法质效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院长负总责、分管院庭长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对案件核心指标定期召开审判执行调度会,逐步解决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党组成员深入基层法院开展专项调度,提升案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向管理要质效”。另一方面,我们出台《审判质效管理办法》,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保证审判流程在各个环节上分工明确、衔接顺畅,实现案件审理在程序层面公正高效,做到“向流程要质效”。
辽宁法治报:法院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本溪中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李景会:我们始终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
在提高思想认识方面,我们深刻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在找准职责定位方面,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导向作用,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延伸司法服务方面,我们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设立驻工商联法律服务站,邀请各界代表召开营商环境座谈会,推动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
辽宁法治报:本溪中院一直十分重视多元解纷工作,这里想请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李景会:“多元解纷”即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式,这也是本溪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本溪中院通过调动“三种力量”,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第一种是科技力量。建设在线调解室,充分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善法院内外互联、网上网下互通的纠纷协同化解体系,将科技力量注入到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工作中去。第二种是人民调解员力量。我们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针对调解方法、调解技巧、法律知识等方面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第三种是社会调解力量。我们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立案前多元解纷,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多元解纷工作中,又快又好地帮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